胡志明真假人生
重疊的年代與舞台
1929年~1933年間,阮愛國與胡集璋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在中國東南沿海與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前後交互重疊出現。尤其1930年阮愛國與胡集璋曾經合力籌組「越南共產黨」;1931年夏阮愛國與胡集璋在香港與廣州分別被逮捕關押。兩人交疊活動的事證非常明顯,留有文獻史料記載以資佐證。1934年後胡集璋在共黨國際的授意下,替代阮愛國1932年8月病亡的身分。胡集璋乃以自己歷經的生平事跡,套用在阮愛國死後的空白歲月裡。在銜接兩人故事的環節紐帶,即以1933年初,「廈門前往上海」的事件作為開端。然而1932年8月至1933年初,有半年的空檔期,乃編造阮愛國在廈門停留半年養病的說法。接著1933年春到達上海後,又刻意製造與保羅‧瓦揚古久里見面的假象,化解阮愛國死亡的事實。因而,造成1933年春與1934年春到達莫斯科的不同說法。總之,1929年~1933年間,將阮愛國與胡集璋兩人的故事,硬編成一個人的故事,因而出現前後矛盾的說辭,所編造的不實謊言,終究在歷史縫隙中逐日浮現。
同登舞台一顯一隱
1949年元月份,越南《內部生活雜誌》第十三期,收錄有一篇《我黨》的文章,乃胡志明以陳勝利為筆名所發表。越南國家政治出版社,將《我黨》一文,編入2002年版《胡志明全集》第5集547頁。《我黨》一文,其中有一段話清清楚楚地寫著:「1929年阮愛國同志返回中國,與各代表在香港召開會議。在場的七位代表中,『除了阮愛國同志和我』,只剩下胡松茂(Hò Tùng Mậu越)同志、鄭廷久(Trịnh Đình Cửu越)同志與傘英同志。(筆者按:原文Tản Anh傘英即是黎傘英之縮寫;黃文歡革命回憶錄《滄海一粟》第4頁,記載有黎傘英,心心社創黨成員。),其他同志在八月革命前,早已為黨轟轟烈烈的犧牲了。」
讀到這段文章確實嚇了一跳,怎麼會在越南官方出版的刊物中出現這樣的說辭:「阮愛國同志和我」這幾個字。這不就是在說,阮愛國與胡志明是不同的二個人嗎?1929年阮愛國與胡志明,同時在香港召開會議嗎?當初乍讀之下,認為是一時的筆誤,乃又反覆再三將前後文,仔細讀過幾遍。判定這決不是筆誤造成,乃引起筆者的關注。回頭再去查閱1929年~1930年間,越南共產黨創黨的經過背景,才豁然發現真有阮愛國與胡集璋共同創立越南共產黨的事實。為免個人斷章取義,筆者將此段原文逐字逐句公佈,請大家鑒察:「1929年 (筆者按:詳細正確時間,1929年5月1日~19日),當時阮愛國同志不在場,越南青年革命同志會在香港召開全國大會。北越的代表,建議組織共產黨,但遭拒絕,故離開大會返回家鄉。後來,國內漸漸成立了三個共產黨組織,印度支那共產黨(Đông Đương Cộng sản Đảngm越)、安南共產黨(An Nam Cộng sản Đảng越) 和印度支那共產聯盟(Đông Đương cộng sản liên đoàn越)。一個國家擁有三個共產黨,三個黨派絕對是錯誤的,大家都了解這是不對的。三個黨派都想設法統一,但由於心胸狹窄及做法的失策,彼此雖想拉近距離,反而離得越來越遠。1929年阮愛國同志返回中國 (筆者按:詳細正確時間,1930年1月20日),與各黨派代表在香港召開會議 (筆者按:詳細正確時間,1930年2月3日~2月7日),在場七位代表①,除了阮愛國同志和我,只剩下胡松茂同志、鄭廷久同志與傘英同志,其他同志在八月革命前早已為黨轟轟烈烈的犧牲了。為了保守秘密,各位代表在中國人的球場旁邊召開會議,一面假裝欣賞球賽,一方面商討黨統一的事宜。經過劇烈的討論,阮愛國同志清楚分析,大家一致贊同三個黨合成一個黨,就這樣我黨宣布真正成立。」
這句「除了阮愛國同志和我,其他同志都犧牲的話語。」表示了什麼涵義?胡志明為什麼會這樣寫呢?幾經反覆思維,詳細查閱越南創黨前的史實,才了解胡志明這句話的意思,只在平實的敘述當初越共創黨的經過,並沒有特殊的涵義;然而,胡志明疏忽自己當時仍冒用阮愛國的身分,才留下這句「除了阮愛國同志和我,其他同志都犧牲的話語。」見證了胡志明非阮愛國的歷史事實。胡志明這句話,顯示了兩個意義:第一,1930年創立「越南共產黨」時,阮愛國與胡志明同時列名七位創黨代表。第二,1949年胡志明寫這篇文章時,尚未對外公開承認過自己就是阮愛國,因而不經意地,寫下「阮愛國同志和我」的字眼。這在杜克教授《胡志明傳》499頁就清楚記載:「在隱藏身份20年後,現年67歲的胡志明,現在終於承認他就是有名的阮愛國,而官方傳記突然出版讚揚他一生奉獻給祖國的革命理想。」接著又說:「胡志明尚未公開承認自己就是阮愛國之前,在1946年召開的越南國民大會,當時勞工部長阮文泰(Nguyễn Vạn Thái越) 就提議確立胡志明『第一公民』的身分。」胡志明身分未確立為阮愛國之前,胡志明是以「越南華僑、越南共產黨員、共黨國際派赴越南的代表」,參與越南獨立建國的任務。國民大會為褒揚胡志明對越南的貢獻,乃頒贈胡志明『第一公民』的身分認同。如果,胡志明與阮愛國同是一個越南人,又何必有「此地無銀三百兩」頒贈『第一公民』之動作呢!第三,1930年前後,阮愛國與胡志明同時在共黨國際上海東方局任職,在香港、上海間各自奔波。當時胡志明身分是共黨國際東方局派赴香港,參與越南共產黨籌備工作的聯絡員。
這位不是阮愛國的胡志明是誰?這位胡志明即是共黨國際、中越共高層極力隱藏在檯面下的人物胡集璋。也是與阮愛國共同創立越南共產黨的胡集璋;也是1931年7月被國民黨監禁廣州監獄的胡集璋;也就是1934年共黨國際授命替代阮愛國身分的胡集璋。
「註①」七位代表:在場的七位代表,胡集璋因屬共黨國際的聯絡代表,自然名列七位代表之一。然而這份名單的文獻史料,卻一直都找不到,有可能這份名單早被刪去或隱藏,只知創黨之後,有7名中央委員、7名候補委員的紀錄。依據當年資料研判,在場的七位代表應是:阮愛國、胡松茂、鄭廷久、黎傘英、陳文恭、黎鴻山、胡集璋。
越南共產黨的誕生
1929年5月1日~19日越南青年革命同志會,由藍德書(Lam Đức Thư越)發起,在香港召開全國代表大會。會議開始,便發生嚴重的衝突,北越的代表提出成立「印度支那共產黨」的建議,藍德書和黎鴻山(Lê Hóng Sơn越) 以尚未準備好成立新政黨為由,拒絕改變「同志會」的名稱,北越的代表陳文恭(Trần Vạn Cung越) 、阮俊(Nguyễn Tu ấn越)、吳家嗣(Ngô Gia Tự越) 等憤然離席逕返北越,會議宣告破裂。6月17日北越宣告成立「印度支那共產黨」;南越的「同志會」在胡松茂與黃埔軍校幹部被釋放後,於同年10月組成「安南共產黨」;中部「新越黨」的成員於元月成立「印度支那共產聯盟」。
1930年1月20日阮愛國自暹羅抵達廣州,胡松茂派員接至香港。阮愛國與當地的中國共產黨取得聯繫後,接著邀請三個敵對派系的成員前來香港,準備合併一支全新的政黨。1930年2月3日~7日間,阮愛國召開統一各共產黨的會議,各派系共產黨在九龍勞動階級區內的一間小屋召開會議,接著又轉移在九龍一間足球體育館的地下室舉行會議。各代表考慮到三個不同的共產黨組織將會引發嚴重的衝突,乃遵從共黨國際東方局的指令,阮愛國成功地把三個黨合併成一個黨,統稱為越南共產黨 (Việt-Nam cộng sản đảng)。
肺病纏身風華褪色
越南共產黨創建後,阮愛國在廣州籌組的「革命青年聯盟」正式遭到廢除,顯示新政黨時代的來臨,阮愛國因沒能掌握新一波的浪潮,意氣風發的年代乃逐日消退。有關阮愛國領袖地位的動搖,當然健康因素為主要原因之一,重要的是共黨國際不再將阮愛國視為唯一的領導。當年留學蘇聯,共黨國際栽培的越南青年,深受器重。這可從下列的事端清楚看出:
1. 1928年9月始,越南青年革命同志會,朝著第六屆共產國際思想的精神轉變時,人在暹羅的阮愛國,因肺結核纏身,幾乎與共黨國際失聯,也未與青年同志會聯絡。1930年阮愛國曾告訴吳德治(Ngô Đức Trị越),他在暹羅生病超過一年的時間。7月至9月阮愛國寄了六封信給遠東局,9月2日寫給遠東局的信中,解釋8月13日自己屈服於一場肺癆病,他將症狀形容肺非常難受而且還會吐血。換句話說阮愛國因健康關係,逐日遠離權力的核心。
2. 1929年,共產國際對延宕日久的中南半島成立共產黨事宜,作出成立「印度支那共產黨」的決議。並於1929年10月27日擬定完成《中南半島工作指示》,交付與留學史達林學院畢業的學生陳富(Trần Phú越)與吳德治(Ngô Đức Trị越),返回越南執行長達48頁的《中南半島共產黨員立即任務》。在《工作指示》附錄中的「技術問題」標明,中南半島的任務中,一定要將陳富與吳德治同志視為領袖,身任留學生主席的陳富較為合適優先吳德治。
3. 1930年2月底,阮愛國因任務工作授權的不確定,乃寫信給共產國際的代表要求一個較清楚授權。信中說:「現在我不確定自己的職務是什麼?我是屬共產黨的委員還是共產黨的黨員?共黨國際給我的授權是否終止?我還是屬於遠東局的一員嗎?」阮愛國要求,共產國際中央執行委員會做出決定。
同名解讀下的謬誤
1929年~1933年間,阮愛國與胡集璋同時在歷史的舞台活動,尤其在1930年與1931年前半,兩人活動交疊的情形頻繁。事因1934年後,共黨國際企圖以胡集璋替代阮愛國的身分,因此1929年~1933年,凡記載胡集璋活動的檔案文獻,一律以「胡志明」之名登載。乃造成胡集璋的活動紀錄,被解讀為阮愛國活動紀錄的謬誤。故而,在查閱檢視這段文獻資料時,沒有很小心注意,很難清楚分辨那些活動紀錄是屬阮愛國的部份,那些活動紀錄是屬胡集璋的部份。例如,英國警局在1931年6月逮捕阮愛國時,在香港三龍186號阮愛國的房屋內,亦同時搜查到一本貼有胡志明相片的護照。這本當時「貼有胡志明相片的護照」自然不是「阮愛國的護照」,而是「胡集璋的護照」;否則又何必說「貼有胡志明相片的護照」呢!直接說「搜查到一本貼有阮愛國相片的護照」不就更清楚明確嗎!更何況「胡志明」這個化名是1942年才有的,畢竟當時阮愛國是阮愛國,胡集璋(胡志明)是胡集璋(胡志明),是不同的二個人。護照登記的內容,更說明不可能是阮愛國。這本護照的紀錄,是中國公民,因工作關係前往暹羅,有效期限六個月,中國領事館簽發的護照。
從「胡志明相片護照」一事,即清楚知道1930年前後,胡集璋的所作所為,都被解讀為阮愛國的工作,身份記載為胡志明,留下歷史紀錄。尤1929年~1931年,胡集璋在共黨國際東方局委派下,參與越南、暹羅、馬來西亞共產黨的聯絡活動,與阮愛國的工作任務,彼此交錯重疊。但所有活動的紀錄,都記載在胡志明一人名下。胡集璋的任何活動,被蓄意隱藏或轉移至阮愛國的身上,自然在歷史的紀錄上看不到有胡集璋名字的活動。
今就蘇菲‧昆法官《胡志明─消逝歲月》一書,第五章《革命的高潮(1930~1931)》的記載為主軸,參照1930~1931胡志明相關文獻。考辨釐清胡集璋的活動紀錄,證實阮愛國與胡志明是不同的兩個人,他們在1929年~1933年間的活動,彼此間相互張冠李戴。以下列舉的資料,是比較明顯可辨別的胡集璋活動紀錄。凡冠有「胡志明」頭銜的記載,指的是胡集璋的活動記錄,請專家讀者參考:
1. 1928年秋,共黨國際遠東局上海支部辦公室第一秘書處,決定建立一個名為「東方受壓迫人民共產聯盟」,聯盟秘書處設在「新加坡」,直接管轄東南亞及中南半島的各共產組織。馬來西亞、爪哇(印尼)、緬甸、暹羅(泰國)及安南(越南),均納入監督的範圍。(引文見威廉‧杜克《胡志明傳》161頁)
2. 1929年11月12日舉辦一場重建印尼共產黨的討論會,共產國際似乎不理解中國「南海」地理位置的概念,遠東局內的歐洲人以為「新加坡」在印度與印尼間,屬中東局所管轄的範圍。共黨國際的庫西寧 (kuusinen) 則將「新加坡」視為印度與印尼區域的工作目標。(筆者按:越南河內胡志明紀念館,有一張1929年10月實地調查,1930年3月3日繪製的新加坡與馬來半島附近的簡圖,內附有中文、英文的註解說明,署名「穆涵」繪製。從中、英文的筆跡,與當時活動的事證查考,這張簡圖應是胡集璋所繪製,提供給共黨國際的代表瑞爾斯基(Rylski) 等人的參考圖;這張簡圖決不可能是阮愛國繪製,當時阮愛國在暹羅以中草藥治療肺結核,整整一年的時間都在養病。更且這時候的阮愛國與共黨國際完全失聯,從未參與共黨國際交付的任務,自不可能來往奔波於馬來半島,實地調查繪製簡圖。簡圖上的英文筆跡與阮愛國不同,阮愛國也從未以中文「穆涵」的化名簽署任何文件。引文見蘇菲‧昆《胡志明─消逝歲月》一書148頁。)。「穆涵」繪製的馬來半島附近的簡圖,與阮愛國、胡志明親筆的英文手稿如文末附圖。
3. 1930年元月,瑞爾斯基(Rylski) 報告遠東局缺乏區域內需要南洋、中南半島區域間傳達聯絡的同志,似乎除了仰賴中國同志,沒有別的選擇,派赴印度支那的督導,堤布(Thibault) 與國際共黨又已失聯。因此,我們決定派胡志明擔任聯繫的工作,並給與幾項有關組織在國內持續工作的任務。胡志明以這種特別安排的方式受指派的原因,可能是堤布失聯了;另一方面來說,莫斯科派至中國的代表瑞爾斯基(Rylski)或艾斯勒(Eisler)都不會中文,他們非常需要居中協調的傳話筒。(筆者按:1930年,阮愛國對中文的聽、說、讀、寫的能力不足,自不可能勝任中文翻譯的工作。引文見蘇菲‧昆《胡志明─消逝歲月》一書148,162頁。)
4. 1929年10月27日共產國際寫給香港安南共產黨領導層的信,信中提及將派中國代表傳達指示。1929年12月16日,胡松茂引領一位共黨國際的代表抵達香港,並與組織內的共產黨代表會面。這位代表告訴印度支那共產黨、安南共產黨和印度支那共產主義聯盟,均未獲「共產黨」的頭銜,因此不受共黨國際正式認可。直到成立一支聯合政黨前,中南半黨內所有馬克思主義團體,聽任中國共產黨的指示。(筆者按:這位中國代表、共黨國際的代表指的是胡集璋。胡集璋當時的身分除是共黨國際派赴印度支那的聯絡員外,也是中國共產黨員。引文見威廉‧杜克《胡志明傳》161頁)
5. 1930年泛太平洋貿易聯盟,在海參崴設立一個專職的秘書處,胡志明被上海遠東局招募進去工作,接受為期三個月的宣傳訓練課程,黎廣達(Lê Quảng Đạt越)、胡松茂(Hò Tùng Mậu越)及其妻李芳順(Lì Phương Thuận越)等越南華僑也參加訓練。(筆者按:1930年時,阮愛國已有10年的共產黨員資歷,且1924年在莫斯科東方勞動大學接受國際共產黨的課程訓練,自不需要短期的教育訓練;而胡集璋初到共產國際上海遠東局泛太平洋勞工貿易聯盟工作,急需類似短期的共產黨宣傳訓練。引文見蘇菲‧昆《胡志明─消逝歲月》一書162頁)
6. 1930年4月遠東局一封未署名的信件,宣稱將有一位中國同志「受我們指示」到新加坡參加馬來西亞共黨大會。1930年4月南方臨時委員會主席吳家嗣,得知一位遠東局派來的中國代表,從上海前往新加坡途中行經西貢;這位代表對越南黨直接隸屬遠東局這一點表示反對。(筆者按:阮愛國是積極主張越南共產黨直接隸屬遠東局,而這位中國代表主張應與東南亞等地的共產黨同隸屬新加坡秘書處管轄,顯然這位代表與阮愛國主張截然不同,自然不會是阮愛國。這位中國同志、中國代表,乃承奉瑞爾斯基委派到新加坡參加馬來西亞共黨大會的胡集璋。引文見蘇菲‧昆《胡志明─消逝歲月》一書162頁,164頁)
7. 1930年4月召開「中國反帝國主義聯盟」第一次會議,與會有來自印度、韓國、爪哇、台灣、中南半島、中國,聯盟秘書處將設立在新加坡,胡志明也可能參加這次的四月會議。(筆者按:此胡志明指的是胡集璋;引文見蘇菲‧昆《胡志明─消逝歲月》一書167頁)
8. 1930年5月18日,艾斯勒(Eisler)與貝斯帕洛夫(Bespalov)寫給東方局秘書處信中,他們派胡志明前往新加坡參與馬來西亞會議。並且指派他挑選馬來西亞代表參加即將於莫斯科展開第五屆國際紅色勞工會議。(筆者按:此胡志明指的是胡集璋,負責連絡組織傳達各勞工運動,是胡集璋主要的工作任務之一;引文見蘇菲‧昆《胡志明─消逝歲月》一書168頁)
9. 1930年6月東方局秘書處,派遣一位代表前往暹羅,慫恿僅由中國黨員組成的暹羅委員會,與東北部的越南黨員共同合組一支政黨。(筆者按:東方局派遣的代表指的是胡集璋而非阮愛國;阮愛國是1930年3月底抵達曼谷與當地僑民報告越南共產黨成立的經過,並監督暹羅共產黨的創建。這段時間,胡集璋與阮愛國各自執行共黨國際交付的任務。有一份存放在《俄羅斯現代歷史研究文件》,沒有署名的《暹羅普遍情勢的報告》文件,原稿為「中文」。筆者從內文判斷這件《暹羅普遍情勢的報告》是胡集璋所寫。1930年之前,阮愛國不具備有長篇大論,撰寫中文報告的能力,也未見過阮愛國用中文發表任何文件。引文見蘇菲‧昆《胡志明─消逝歲月》一書169頁。)
10. 1930年~1931年間,胡志明寄給共黨國際的報告,原件有英文資料、法文資料、漢文資料。原件以英文所寫,長篇大論的報告,確信是胡集璋所寫。其中,1930年3月5日《有關安南革命運動的報告》與1930年9月20日《東洋的革命運動》的二篇報告,可以確定是胡集璋所寫的報告。今舉《有關安南革命運動的報告》說明,這篇報告沒有署名,署名很可能被共黨國際刪去,原件以英文、第三人稱,撰寫這篇報告。內文有8頁之多,從法國帝國主義入侵安南起始,勤王運動、東遊運動,一路寫到北圻、中圻、南圻各地群眾的組織運動,與反法國殖民的抗爭。敘述的內容、筆法、與阮愛國迥然迴異。尤寫到:「安南民族各階層知識份子,不斷越洋到日本去組黨,由一位皇親當主席和一位著名的大文豪(潘佩珠)當總書記,希望得到日本的幫助。」這一段的記載非常怪異,顯然非阮愛國所寫。皇親指的是阮疆坻親王,大文豪指的是潘佩珠,當時越南東遊運動的領袖。然而「主席、總書記」等名詞,當時的越南人或阮愛國,不可能用此名詞。稱呼潘佩珠為「大文豪」,更是越南從未有過的用詞。尤一再以「安南」之詞,稱呼自己的民族、國家,甚為奇怪。筆者察考良久,才發覺上述稱呼,是當時日本人的用語。胡集璋是台灣的日本通,才會以第三人稱,日本人的用語寫這篇報告。再說這篇報告,是被剪裁過的報告,原件報告第3行「勤王」後,出現有一小注,却是從注7開始,注1~注6不見了。整篇報告有13個小注,卻沒有小注的內容,完全被刪去。因此筆者判斷,這篇報告,決不是阮愛寫的報告,應是化名「穆涵」的胡集璋寫的報告。從《有關安南革命運動的報告》與《東洋的革命運動》二篇報告,正可以看出胡集璋涉入越南共產黨的關係相當密切。
11. 2005年廣西龍州,胡志明展覽館重新開館。館前左牆鑲嵌的一塊暗紅色底的花崗岩大理石上,以黃色中文楷書撰寫「越南革命在龍州秘密機關舊址簡介」字樣。內文特別提到:「1931年開始,越南革命者以做生意為名,在此租房作為越南革命工作者的秘密機關。當時在此工作與居住的越南革命者,主要有越南革命領袖胡志明主席與越南印度支那共產黨書記黃文樹、總秘書長黎鴻風、越南印度支那共產黨中央常委黃文受、李如東等。」
2006年12月27日,廣西日報刊載一篇,記者李偉東《發生在龍州的越南革命秘事》的採訪文章。訪問農人寶的夫人農二大嫂,農人寶是越南華僑,他的夫人農二大嫂也是越僑。內文提到:「1930年年底,胡志明和黃文樹在農人寶家建立越南革命聯絡點。當時,胡志明為了取得一個便於開展活動的身份,還由農人寶介紹他到白沙街一個酒坊做工,時間約半年之久。胡志明離開龍州到香港後,聯絡站的工作就由黃文樹負責。」另有一篇2006年12月19日,走訪農其振的妻子蘇翠福的文章。農其振的妻子蘇翠褔今年已經99歲高齡,思維還清晰。她向我們回憶了當年胡志明在她家生活和工作的情況:「1930年,龍州起義建立起紅八軍,農其振當上了農民赤衛軍的小隊長。不久紅八軍撤離龍州,上級告訴農其振「潛伏下來,等候時機」。不久,農其振當上了鄉長,他就以鄉長作為擋箭牌,暗中與共產黨地下組織保持聯繫。那年,越南共產黨地下交通站的同志同農其振聯繫上以後,胡志明就以他家作為落腳點。為了瞞住眾人的耳目,農其振當著眾人的面說:「我這個哥哥是從內地來幫幹農活的。」胡志明也挺能幹,喂豬喂雞、舂米挑穀樣樣行,農忙時,還幫助農其振耙田犁地。」從以上記載的報導,清楚看出1930年底至1931年6月,胡志明與越南共產黨的同志一起出沒在中、越邊界的龍州活動。當然這位胡志明決不可能是阮愛國,從活動的時間、地點研考,當時阮愛國遊走香港、上海間,這段時間,阮愛國與阮氏明開在香港展開熱戀,舉辦婚禮宴客,自然不可能藏身於廣西龍州活動。
附注簡圖:
1930年3月胡志明以「穆涵」的化名,繪製的馬來半島附近的簡圖。圖例有1930年胡志明親筆寫的中、英文手稿,請方家詳細與阮愛國的中、英文筆跡核對。
胡志明(胡集璋)廣州逮捕案件
阮愛國於1931年6月6日凌晨2點鐘,在香港遭英國警方逮捕。被捕的原因是「共黨國際太平洋職工會秘書處」的共產黨員瑟居‧勒弗蘭,洩漏共產國際遠東局的機密,牽連到當時在香港的阮愛國被英國警察逮捕。阮愛國在香港被捕的事件,是國際新聞事件,且被拍成電影,大部分的人都耳熟能詳。但胡集璋(胡志明)有在廣州被捕的報導與傳聞,幾乎沒有人知道。胡集璋(胡志明)因「牛蘭」逮捕案的波及,致使任職共黨國際太平洋職工會的組織同遭破獲,乃從上海工作地點的印刷所後門溜走。一路南下竄逃至廣州,於1931年夏遭國民黨特務逮捕。阮愛國香港被捕與胡集璋廣州被捕,時間、地點、事件內容都很相近,非常巧合的聯繫在一起。故而在中共刻意隱瞞下,世人只知有「阮愛國香港被捕」事件,而不知有「胡集璋廣州被捕」事件,甚而將二個不同的事件,誤解為相同的一個事件。有關胡集璋(胡志明)廣州被捕事件,從未有過報導,也不見有任何文獻記載;直到2004年《鄭超麟回憶錄》一書出版,提及:「傅大慶於1931年夏,在廣州監獄遇見胡志明,胡志明拜託傅大慶向中共黨中央傳話,設法營救他出獄。」才知道有胡志明廣州被捕事件。(詳見《史事與回憶—鄭超麟晚年文選》第二卷《記傅大慶》、或參閱筆者從《鄭超麟回憶錄》所作的摘要,如附件二。)
胡志明在廣州被捕的事件,在鄭超麟《記傅大慶》之前,從未有任何文獻報導,甚而被認為是阮愛國香港被捕事件的訛傳。然而在筆者的家族中卻清清楚楚口傳「胡集璋在廣州被捕」的事件。約1932年間,胡集璋委託友人帶錢返台,轉交給家人;並且告知胡集璋苗栗銅鑼的父兄說:「胡集璋曾在廣州被捕一事」。多年以後,堂兄繪聲繪影和我說:「被五花大綁還加上腳鐐手銬」,令筆者記憶深刻。今對照:「嶺南遺民在【悠悠南山下】的中文網站欄目,有一篇評論鄭超麟《記傅大慶》的文章,證實有胡志明在廣州被捕的事件。只因世人錯把「馮京當馬凉」,將胡志明與阮愛國認定為同一人的刻版印記,使得「阮愛國香港」被捕事件,與「胡集璋廣州」被捕事件,誤認為相同的一個事件。
胡集璋廣州被捕事件的文獻
胡集璋1931年夏在廣州被捕,中國共產黨非常清楚此一事件。因事涉阮愛國身份的認同,乃將文獻史料封鎖在暗箱中,令其不見天日。又或許胡集璋廣州被捕事件與阮愛國香港被捕事件太過巧合,被認為是同一事件而被忽視。當胡志明(胡集璋)與阮愛國身分,被清楚分辨是不同的人時,或許胡集璋廣州被捕事件的真相,可較清楚地被認識與解讀。
從梁益新發表的《胡志明與林依蘭的生死戀》一文,與《鄭超麟回憶錄》的記載,以及1938年11月12日《台灣日日新報》的報導。這三件文獻資料,均可證實胡集璋廣州被捕的事件,也證明台灣苗栗胡集璋家族傳聞:「胡志明1931年逃竄廣州,曾短暫被關押在廣州。」胡集璋家族的傳言,乃筆者親耳聽聞的事實,並非道聽塗說的故事。在1946年吳濁流發表的日文小說《胡志明》一書,也記載有胡志明被關押的紀錄,可以佐證決非筆者隨意信口開河。《胡志明》書中寫到:「胡志明三更半夜被警察廳特勤科人員,帶至幽邃的房間審問,不久後以間諜罪名遭拘押。」這一段吳濁流描寫胡志明被捕拘押的情節,正是胡集璋的親弟弟胡集養所告知的訊息,即是來自筆者家族中人口傳心授的記憶。
梁益新報導胡志明廣州被捕事件
梁益新《胡志明與林依蘭的生死戀》一文,原載於《黨史天地》,於2004年發表在《人民文摘》月刊第12期。有關胡志明與林依蘭的戀情故事,第五篇《婚姻戀情的悲歌》再詳述,在此先行略過。《胡志明與林依蘭的生死戀》一文,梁益新在【躲避追捕廣州藏身】一節,寫著:「1930年蔣介石督師圍剿紅軍江西蘇區,並命令各地加緊搜捕共黨份子,羊城廣州也不例外。胡志明就在這個時候到達廣州的…,他通過聯絡員向中共廣東地下省委求助,廣東地下省委通過陶鑄安排中共女黨員林依蘭和胡志明假扮夫妻作掩護,避開了追捕。」接著在【林依蘭受命扮妻子】一節,說到:「林依蘭為了掩護胡志明在廣東、香港展開工作,以一個妻子的身分無微不至的照料他的生活起居…。不久,由於叛徒的出賣,胡志明被捕了。」緊接在【患難中見真情】一節,再次論及:「三天後,胡志明被營救出來,林依蘭盯著他有稜有角的臉孔說:『志明,你辛苦了!為什麼不等我去接你呢?』從以上梁益新的敘述,是很清楚記載:「胡志明在1930年初在廣州遭國民黨特務逮捕的歷程。」
台灣吳濁流《胡志明》被捕事件記錄
吳濁流有「台灣文藝之父」的美譽,於1946年台灣國華書籍出版《胡志明》日文小說四小冊(附圖如下)。原書名即是《胡志明》,因故更改為《胡太明》,改譯中文版時,以《亞細亞的孤兒》出刊。吳濁流在《胡志明》日文版自序開頭有一段發人深省的話:『世界如今又變成灰色了,如果探索它的底流,不一定沒有隱藏可怕的事吧!歷史常是反覆的,歷史反覆之前,我們要究明正確的史實,來講究逃避由被弄歪曲的歷史所造成的運命方法。所以,我們必須徵諸過去的史實來尋求教訓。』《胡志明》小說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即1943年起稿,1945年脫稿的,它是以台灣在日本統治下的一部分史實來作背景,當時不論任何人都不敢用這樣的史實背景來寫小說,把它照事實沒有忌憚地描寫出來。
在中文版《亞細亞的孤兒》第三篇,【淑春】、【幽禁】、【越獄】等章,夾藏有胡志明潛逃廣州與林依蘭戀情的片斷史料,見證歷史的紀錄。吳濁流出版《胡志明》一書,其最深層的用意,旨在保存史料,記錄台灣的胡集璋即是越南的胡志明。《胡志明》一書,穿插的情節,幾有一大半在描寫胡集璋家族的故事。吳濁流先前與胡集璋就已熟識,後與胡集璋的弟弟胡集養、胡集璋的姪女婿羅祿春交往莫逆,他們同是台北師範學校前後期的同學。1943年前後,吳濁流得知胡集璋改名胡志明後,就著手以小說的型態,紀錄、保留這段歷史的秘辛。(如下圖)
上圖是台灣文藝之父,吳濁流1946年的著作。日文小說《胡志明》一書的封面,台灣國華書籍出版,共有四冊。
胡集璋關押“河南‧南石頭監獄”
《台灣日日新報》1938年11月12日報導:「胡集璋被關押在“河南‧南石頭監獄”。」 (如下圖)
河南到底指什麼地方?南石頭監獄又在哪裡?依據《中國共產黨廣州市組織史資料》記載,河南指的是珠江南岸,南石頭監獄,位在廣州市海珠區南石頭街,是「廣州唯一的監獄」,名為懲戒場。當年1927年「4.15」事件,國民黨曾將大批共產黨人關押在此。有關《台灣日日新報》報導,胡集璋被關押「河南‧南石頭監獄」的事件,關係著「胡集璋是否就是胡志明」的身分認同,牽連胡志明在1938年11~12月間,突然在廣西桂林八路軍辦事處消失的案件。胡志明被關押廣州,在桂林消失的一個半月,都是胡志明生平歷史,從未被報導過的事件,也是證實胡集璋是否為胡志明非常關鍵的事件。相關事件前因後果的關係,留待第四篇《桂林八路軍辦事處》與《台灣日日新報》專章,再整體詳細分析報導。
《鄭超麟回憶錄》胡志明廣州被捕案件
「百家爭鳴」網站,嶺南遺民建檔的欄目《悠悠南山下》,收錄有一篇引據《鄭超麟回憶錄》,有關胡志明在廣州被捕的文章。以下是嶺南遺民2007年9月16日,記載胡志明被捕的文章內容:「數週前,筆者在網絡上讀到由戴晴女士敘寫和帶出鄭超麟先生《記傅大慶》的兩篇文章。文中,鄭先生提及傅大慶(戴晴之父) 1931年在廣州拘留所遇見胡志明,而胡託傅向中共傳言設法營救他出獄。據筆者所知,胡志明在中國土地上曾有兩次被捕;一次在英國殖民地的香港,時間為1931年,另一次則為1942年8月於廣西德保縣被國民政府逮捕。 閱上述兩文後,筆者翻查了一些中、越、英、法資料,亦沒看到有任何書籍說及胡志明在1931年在廣州曾被捕之事。隨後詢問熟悉越南歷史的阮世英教授,回答是從未聽過。難道歷史學家們『漏』了此事?再次閱讀鄭文後,筆者初步作出以下可能性的判斷:一、據鄭文提及,傅大慶是在印度加爾各答被捕,逮解返南京受審,途中在廣州遇見胡志明,即加爾各答---廣州---南京的路線。為何傅又不取途加爾各答---上海---南京的路線,豈不是更為簡便呢?而要取加爾各答---廣州---南京的路線呢?也許上海廣州與加爾各答的船隻來往不多,或許沒有這方面的資訊需待查證。但我們也可判斷,香港與加爾各答之間的船隻來往會更多,因為兩地皆為英國殖民地,故此,傅、胡之遇可能發生在香港。鄭老先生寫此文是九十幾歲的老人,大抵是記憶的問題,把香港換為廣州。可惜老先生已經過世,不可再查問。還有一點,兩人遇見與胡在香港被捕的時間亦較為接近。鄭文說的是1931年春夏之交的事,而胡在香港被捕準確日期為1931年6月6日。二、港穗兩地相距百餘里,胡志明在港被逮捕後再押解往廣州的可能亦有。但為何香港殖民當局的記錄上沒有呢?若判斷一的推論不能成立,那麼,胡志明曾經在廣州被捕(或被拘留過)一事,將是胡歷史事跡中的一個小小的『新發現』。
這以上嶺南遺民對「胡志明廣州被捕」事件的看法。嶺南遺民是華裔的越南人,對越南現代史有相當的研究,在其網站欄目有多篇研究記載胡志明的文章,很值得審視。嶺南遺民提及,曾就「胡志明廣州被捕」一事,請教過阮世英教授。阮教授乃專研越南近代史的專家,對胡志明生平亦有相當獨到的研究,對「胡志明廣州被捕」事件,卻也一無所知,可見中共1929~1932年,胡集璋在中國的活動可謂保密到家。鄭超麟先生的《記傅大慶》一文,記載有傅大慶營救胡志明的經過,請有興趣讀者自行上嶺南遺民網欄,或查閱《史事與回憶—鄭超麟晚年文選第二卷》。另外特別向讀者報告,《共產國際與中國》第三冊, 1930年前後的記載:「傅大慶與胡集璋相互熟識,同時參加新加坡的馬來西亞共黨會議。」
台灣胡集璋廣州被捕的秘辛
有關胡集璋廣州被捕的秘辛,在台灣苗栗的家人,先後有二次得知胡集璋在中國大陸的訊息。第一次大約1932年前後,胡集璋托友人拿錢回家,友人從大陸經由日本返回台灣,轉告家人說:「胡集璋在上海太平洋貿易聯盟工作,因其工作的印刷所遭查封,乃潛逃至廣州避難,曾被關押,後輾轉至廣西、暹羅。先後教日文、開礦過日子。1933年後,因長年無消息傳回家中,家人誤以為死於異鄉。第二次在1938年11~12月間,台灣日文報紙《日日新報》報導:「胡集璋在台灣接受日本的特務訓練,派往廣州工作,因身分被識破,關押在廣州的監獄。日本軍突擊廣州時,從監獄逃脫,擔任廣東軍令部的通譯。」當年胡集璋的么弟胡集養,被日軍徵兵至香港艦隊當通譯,從《日日新報》得知胡集璋的消息,前往廣州與胡集璋見面。返家後向父母兄長報告胡集璋的近況,並特別轉告胡集璋交代說:「他將前往雲南,轉至越南發展,沒有成功,不會回家。」要家人不要再去找他。自此以後,胡集璋就不曾與家人有過任何的聯絡。
胡集璋生平簡介
1. 公元1901年(明治34年),農曆辛丑年的10月11日,胡集璋誕生於日據時代的台灣省苗栗郡銅鑼庄。父親胡寅亮,母親李氏,兄弟姐妹十人,排行第七。父親以生員的身分設館教書,兼行中醫濟人,鄉人以末代秀才稱之,鄰里敬稱為聖人伯。
2. 1906~1910年,在父親督促下,幼年即接受嚴格的漢文教育,誦讀詩詞, 臨摹字帖。雖非精學,至少讀、寫不成問題,也練就有書法寫字的能力。
3. 1910~1915年,就讀銅鑼公學校,接受新學堂的日本教育,前三年漢文、日文混合教學。
4. 1916~1921年,赴台北就讀台北第一工業學校應用化學科,與殖民帝國的日本人同堂就讀。據筆者叔公說,當時全苗栗郡只錄取胡集璋一個人,1921年以優秀的成績畢業。就筆者所知1923年後,台北第一工業學校與台北第二工業學校合併,改稱台北州立工業學校。至1943年有學生1545人,其中日本人1105人,臺灣人429人。臺灣人中有一半以上的學生,反對日本殖民統治,主張台灣獨立。
5. 1922~1928年,返回苗栗,在兄長開設的釀酒廠與中藥鋪幫忙。菸酒專賣後,曾與友人合夥自製醬油販售。常以朋友聚眾,互通「反日」消息,進修英文,閱讀共產黨的書籍,有相當程度的反日本殖民情結,但不確定有否參加共產黨的組織。
6. 1926年,奉父母之命與鄰村林桂妹小姐結婚。
7. 1928年,長女素梅出生。
8. 1929秋,胡集璋在三哥胡集斐、妹婿劉英漢陪伴下,與中壢友人同至基隆碼頭,搭乘日本客輪赴上海工作。事後友人返台告知家人,才知道胡集璋到上海工作是參與共產國際泛太平的勞工組織。家人乃想起胡集璋在離台前,為何燒毀文件(筆者祖母告知),乃不願牽連拖累家人的原因。
9. 1930年春,長子胡曙光出生,從未與父親見過面。筆者問及與胡志明關係的傳聞,年已75歲的胡曙光,有著輕度的中風,泛紅著雙眼,有一句沒一句的告訴我:「小時候三叔(胡集斐),曾告訴我說:『你的父親在上海做生意。』在我十五、六歲時,小叔(胡集養)又告訴我說:『你的父親可能是越南的主席胡志明。』曙光叔沉重地感嘆了一聲,繼續說:「數十年來陸續都有耳聞,但知道又有什麼用呢?我還在媽媽肚子裡,就遠離我們而去,自小骨肉分離天各一方,父子一輩子從未見面,也沒有留下隻字片語,貴為越南人的國父,徒增我內心的感傷而已。」說著、說著,哽咽了起來。我趕忙安慰說:「戰亂嘛!造化弄人,怎能料到國民黨政府會到台灣來,他是回不來呀!不是他不要回來!小叔公(胡集養)告訴您的名字時,您父親馬上改以“胡光”作為化名,不就是想著您嗎!」
10. 1932年前後,友人陸續轉告家人說:「胡集璋在上海太平洋貿易聯盟工作,1931年夏秋間,因居住的印刷所遭破獲,乃潛逃至廣州避難。曾在廣州被拘押,後輾轉到中越邊境、暹羅等地工作。
11. 1932年~1933年,傳聞曾在廣西山區開礦,鑑定珠寶而後到暹羅工作,曾託付友人拿錢回家。1933年後因長年無消息傳回家中,家人誤以為死於異鄉。
12. 1938年11~12月間,台灣日文報紙《日日新報》報導,胡集璋從監獄逃脫,潛往日本在廣東邊境的軍營,擔任廣東軍令部指揮官的通譯。又說胡集璋精通多國語言,乃各方勢力爭取的瑰寶,至此家人才又得知胡集璋的訊息。
13. 1939年初,胡集璋的么弟,當年被日軍徵兵至香港艦隊當通譯的胡集養,曾前往廣州與胡集璋見面。返家後報告了胡集璋的近況,並特別轉告胡集璋交代說:「他將前往越南發展,沒有成功,不會返家。」要家人不要再去找他。
14. 1939年初,胡集璋離開日本軍隊,加入廣西八路軍桂林辦公處後,就不曾和其弟胡集養再見面,也不曾和家人有過任何的聯繫。
15. 1946年,吳濁流在台北國華書籍,前後出版四本日文小說,皆以《胡志明》為書名,穿插紀錄了胡集璋遠赴上海工作,遭逢拘押的一些傳聞。最為重要的「暗中傳達」越南胡志明即是台灣胡集璋的秘辛。後來日文版《胡志明》小說改版中文時,書名也同時改為《亞細亞的孤兒》。當國民黨軍進駐台灣後,胡集璋再也回不來了,也就真正成了「亞細亞的孤兒」。
阮愛國生平大事記
1. 1890年5月19日誕生於越南宜安省南檀縣南蓮鄉金蓮村,乳名阮生宮,11歲改名阮必成,27歲在法國巴黎改名阮愛國。父親阮生色,母親黃氏鸞,兄弟姐妹四人,排行第三。父親曾中副榜,當過知縣,革職後販賣中草藥維生,流浪異鄉,1928年間病死於越、柬邊境的廟旁。
2. 1900年~1904年間,曾斷斷續續接受私塾漢文教育,年限很短。
3. 1905年~1908年就讀順化國家學院預備學校,接受法文、越文教育,為期不到四年。
4. 1910年在潘切地方的「育青小學」擔任體育老師兼教越語,為期一年左右的時間。
5. 1911年初到達西貢,短暫學習廚房烹飪的工作,任職於法國留尼旺貨櫃公司拉圖什特威爾海軍上將號客輪,擔任廚師的助手。6月5日隨船經南中國海往新加坡轉法國,展開海外流浪的革命生活。
6. 1913年船到法國馬賽,稍作停留後,航行至非洲西岸和北美地區。
7. 1914年~1917年間,暫居倫敦,白天掃雪,晚上在飯店作廚師的助手,補習英文,曾參加外僑工人組合的反殖民組織。後因船務工作的需要,又隨船到美國紐約。
8. 1917年末,來至巴黎,取名阮愛國。與越南西化派的領袖潘朱貞(Phan Chu Trinh越)、潘文長( Phan Vạn Trữởng)等人交往甚密。
9. 1918年認識法國左傾政客馬塞爾‧加香(Marcel Cachin)、保羅、瓦揚古久里(Paul Vaillant-Couturier)、李昂、布律姆(Leon Blum)等人,加入法國社會黨。並與潘文長合辦發行「越南魂」周刊。
10. 1919參加列強在凡爾賽舉行的世界和平會議,提出八點建議。將八點建議,以阮愛國署名,刊佈在「越南魂」周刊。從此阮愛國之名在法、越兩地非常響亮。
11. 1920參與法社會黨都爾大會,指控法國資本主義者在越南的種種罪行。阮愛國轉而加入共產黨,成為法國共產黨的首批黨員。
12. 1921在馬賽舉行的法共全國代表大會,積極從事反法國殖民主義的宣傳與活動,成為法共殖民地問題的專家。
13. 1922與法屬北非及馬達加斯加成員,組織「殖民地聯合會」,並發行《窮苦人報(Le Paria)》的刊物,共計發行了38期。
14. 1923年6月離開巴黎,7月抵達莫斯科受指派到共產國際遠東局工作。10月參加「農民國際」成立大會,並當選大會主席團主席。12月進入莫斯科「東方勞動大學」,接受為期七個月的課程訓練,在法文雜誌介紹學校的性質與課程內容,定期投稿在法國左派雜誌及共產國際《國際新聞通信》。
15. 1924年6月參加第五屆共產國際世界會議,嘶聲力竭爭取任何機會批評法帝國的侵略及發表民族與殖民的問題。法國共產黨提名為巴黎地區的參議員候選人。開啟阮愛國立足於世界共產黨運動國際領袖的角色。
16. 1924年10月離開莫斯科到達海參崴,搭乘中國的蘇維埃客輪於11月11日到達中國廣州。
17. 1925年在廣州,與越南「心心社」秘密組織的成員討論,並將「心心社」改名為「越南青年革命同志會」。吸收10位青年革命同志會的成員,成為第一批的共產黨預備黨員,帶領越南成為共產國際世界革命的號角。自1925年6月至1930年5月以「越文」發行了208期的《青年》周刊,大部分的社論由阮愛國主筆。
18. 1926年參與廣州召開的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以李瑞化名,簡短的「中文」書函國民黨大會(筆者按:這是阮愛國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公開以中文書寫的文獻。) 陳訴越南遭受殖民法國的壓迫與痛苦。在大會上則以「法語」公開演講,由李富春替其翻譯。在中共協助下,積極吸收越南人,加入越南青年革命同志會。
19. 1926年10月18日在廣州太平洋酒樓,與廣州姑娘曾雪明舉行結婚典禮。鄧穎超、蔡暢為介紹人與證婚人,鮑羅廷、張太雷,親往祝賀。
20. 1927年國民黨清黨運動,乃隨中共離開廣州,潛往武漢。 7月國共分裂,離開武漢,前往莫斯科。
21. 1927年11月受命前往巴黎,協助法國共產黨擬定中南半島實行革命運動的有效計畫。12月初共黨國際派往比利布魯塞爾,參加「反帝國主義同盟」的會議。而後輾轉前往瑞士、義大利、法國等地考察旅遊。
22. 1928年6月底搭上開往暹羅的日本客輪,在7月的某一天抵達曼谷,視察越僑的革命組織,並成立暹羅革命同志會。
23. 1930年元月離開曼谷前往廣州,2月3日在香港召開越南革命黨全國代表大會,在阮愛國斡旋下,分裂的三個共產主義的組織,同意合併成立「越南共產黨」。10月份主持越南共產黨中央第一次會議,在共產國際指示下將黨的名稱改為「印度支那共產黨」。
24. 1931年獲派為共黨國際香港局的代表、南洋局的負責人。國際共黨遠東局遭破獲,6月6日港英當局以破壞香港的罪名,阮愛國被逮捕拘禁。法國殖民當局,藉反法的罪名,以缺席裁判的方式,在越南判處阮愛國死刑,並要求香港當局引渡越南。在香港律師公會主席羅士庇積極奔走營救下,乃得遣送阮愛國離開香港前往新加坡。
25. 1932年初,阮愛國以非法偷渡上岸的罪名,遭新加坡警方遣送返回香港監禁。律師羅士庇與英國情報員龍保羅密謀營救,在香港殖民政府的監視下,搭乘水上飛機到上海黃埔灘頭,再由共黨同志接往上海。1932年秋從上海返抵莫斯科,肺結核病復發加劇,病死於旅程中。
「附件一」:阮愛國與胡集璋的檔案照片(從略)
【筆者按】:文獻史料刊載的阮愛國與胡志明的所有照片,唯有一張1920年拍攝到的照片,是真正阮愛國本人原貌的照片(如下圖)。1920年~1923年出現在莫斯科的阮愛國照片,均經過變造修飾,1939年~1969年的照片,皆是胡志明本人或經過修飾的胡志明照片。(請參閱部落格《阮愛國與胡志明的相貌》。)
「附件二」:《鄭超麟回憶錄─記傅大慶》
莫斯科回國後的中國學生反對派,先後建立了三個托派組織。一、1928年1月初,由史唐(施叔雲)、梁幹喬、陳亦謀等人建立了在中國第一個托派組織“中國布爾什維克列寧主義反對派”─“我們的話”派。二、留蘇中國學生托洛茨基反對派未暴露身份的,回國後,中共得到蘇共通知的名單,全部被開除出黨,或“自動脫黨” 。王文元、劉仁靜、吳季嚴、黎彩蓮就是其中的幾個。1930年1月,劉仁靜、王文元等建立“中國左派共產主義同盟”─ 十月社。三、從莫斯科回國的趙濟、劉胤、王平一等七人,成立“戰鬥社“。
在國內,在中國共產黨內的陳獨秀、尹寬、彭述之、鄭超麟等人,看到了從莫斯科回國的學生王平一所帶來的托洛茨基文件,接受了托洛茨基對中國革命問題的意見,在中國共產黨內形成以陳獨秀為中心的反對派。那時,在中國共產黨內並沒有具體的組織,只是圍繞著陳獨秀周圍的一群人經常交談黨的政策問題而已。當陳獨秀等人要加入“我們的話派”遭到拒絕後,於1929年9月成立了“中國共產黨左派反對派”,出版《無產者》,被稱為“無產者社”。
四個托派組織,在托洛茨基促進之下走向統一。1931年5月1,召開統一大會,四個托派組織的代表17人,列席代表4人。代表482名成員。在大會上陳獨秀作《中國共產黨左派反對派綱領》的政治報告。綱領分五個部分:(一)過渡時期反對派之總任務;(二)中國革命失敗的教訓;(三)過渡時期與我們的策略;(四)中國革命的前途;(五)共產主義運動的分派及反對派目前的任務。綱領確定“中國社會是資本主義佔優勢的資本主義社會”。由此而得出“中國革命性質是社會主義革命”,無產階級領導農民推翻資產階級政權“建立無產階級專政”。中國還未完成的資產階級民主任務是在社會主義革命無產階級專政下來完成。目前的任務是,在革命的徹底的民主口號之下,準備工人階級走向第三次革命(後來,提出以“召開普選全權的國民會議”為中心口號,爭取民主權利,來組織群眾、動員群眾走向革命),推翻國民黨獨裁政府。大會通過了“綱領草案”,大會選出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會推選出五人組成書記處,陳獨秀為總書記,鄭超麟為宣傳部主任,陳亦謀為組織部主任,黨報主編王文元,秘書長宋逢春。大會通過中國托派組織名稱為“中國共產黨左派反對派”(又稱“中國共產黨布爾什克列寧主義反對派”),表明是共產黨的一派。1933年托洛茨基放棄了在共產黨內進行改造共產黨的組織路線,1935年準備建立新的共產國際新的黨。中國托派1935年上海代表大會決定,中國托派組織改名為“中國共產主義同盟” 。自此,中國托派再不把自己歸屬於共產黨的一派了,而是不同於共產黨的共產主義政黨。
在一個非常特別的地方,我看見了傅大慶。那是在1931年夏秋之交,我已經被共產黨開除了,我因托派活動罪被國民黨逮捕,關在龍華警備司令部看守所(筆者按:位於上海市漕溪路,龍華烈士陵園旁),等待判決。我住在「人字間」,這條弄政治犯最多。一天,看守送進來一個犯人,是從廣州押來的,就要解到南京去。我看見了,嚇了一跳,原來是傅大慶,他看著走來走去的犯人,一個都不認識,忽然看到了我,馬上走近我,悄悄地說:他有事情要報告中央。他自然不知道我已經不是共產黨員;在此情形下,我也不必首先告訴他我是托派。我答應了他,他就說給我聽。
原來,他是在印度加爾各答辦英文報紙,報館被封,人被捕,他被引渡回國,要押去南京受審。他在廣州看守所中遇見胡志明,胡請他設法通知中共中央營救他,傅大慶要我將胡的要求通知中共中央。我義不容辭,尤其因為胡志明也是我的熟人,但怎去通知中共中央呢?我想起,在龍華看守所一定有中共秘密支部,能夠傳達消息。但哪一個政治犯是支部負責人呢?在「人字間」的中共政治犯中,我只認識兩個人:陳為人、關向應。我考慮結果,認為三條弄裏的總負責人是陳為人。我直接找他。我說,剛才解來的犯人名傅大慶,是在印度被捕的要解到南京去。他有重要的話要要報告中央,我現在要告訴你,陳為人立即嚴肅起來,不說一句話,聽我說下去。我把傅大慶的話一字不漏地說給他聽。他咬緊牙關聽我說完,仍舊不說一句話。我明白,我的目的達到了。兩三日後,傅大慶就解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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